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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管届满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22]         阅读:10 次

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助管工作规范开展,现对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管进行届满任期考核。

1.本年度届满聘期考核对象为2025-2026学年聘任的研究生助管(不含临时助管)。

2.研究生助管填报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总结聘期内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考核方法采取“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表现、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给出考核结论与等次建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部门聘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发放聘任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聘期不满一年的,不予发放聘任证书。

4.请用人单位于10月28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聘期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交到明达楼317办公室。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方式:0572-2322564

 

附件1.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聘期考核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管届满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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