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助管工作规范开展,现对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管进行届满任期考核。
1.本年度届满聘期考核对象为2025-2026学年聘任的研究生助管(不含临时助管)。
2.研究生助管填报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总结聘期内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考核方法采取“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表现、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给出考核结论与等次建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部门聘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发放聘任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聘期不满一年的,不予发放聘任证书。
4.请用人单位于10月28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聘期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交到明达楼317办公室。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方式:0572-2322564
附件2.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管届满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