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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20]         阅读:10 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湖州师大发〔2026〕4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全面综合发展,发挥先进个人示范导向作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评选荣誉包括2025-2026学年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2027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将实施细则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并于10月23日前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经学生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填写《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登记表》(附件1)及《2026年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汇总表》(附件2),提供各类先进荣誉、获奖的正式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

三、各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类荣誉称号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公示,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请各学院根据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至明达楼3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11月3日前提交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11月16日前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评选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评选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电子excel)

3.评选工作总结(纸质签字盖章+电子exce)

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以上三份材料16日单独提交

 

联系人:颜兆丽  联系方式:0572-2322564


 附件:

 附件1.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登记表.docx

  附件2.2026年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汇总表.xlsx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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