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教育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5级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其他需要开题(如开题未通过、延迟开题、变更选题等)的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本次开题工作须于12月20日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进度,参照以下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开题相关工作。
序号 | 工作事项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1 | 系统开放 | 研究生院、研究生秘书设置系统开放时间。 | 11月13日前 |
2 | 开题申请 | 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报告等材料,导师审核。 | 11月20日前 |
3 | 专家论证 | 各培养单位以公开答辩方式组织专家论证。 | 12月11日前 |
4 | 材料上传 |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报告终稿。 | 12月20日前 |
5 | 材料审核 | 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 | 12月30日前 |
三、其他说明
1.变更选题重新开题的,须经导师确认同意后,方能提出开题申请;
2.开题论证的具体要求,参照《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5〕77号)文件要求进行;
3.以学位论文开题的,填写《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实践成果开题的,填写《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4.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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