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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21]         阅读:32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教育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5级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其他需要开题(如开题未通过、延迟开题、变更选题等)的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本次开题工作须于12月20日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进度,参照以下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开题相关工作。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1

系统开放

研究生院、研究生秘书设置系统开放时间。

11月13日前

2

开题申请

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报告等材料,导师审核。

11月20日前

3

专家论证

各培养单位以公开答辩方式组织专家论证。

12月11日前

4

材料上传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报告终稿。

12月20日前

5

材料审核

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

12月30日前

三、其他说明

1.变更选题重新开题的,须经导师确认同意后,方能提出开题申请;

2.开题论证的具体要求,参照《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5〕77号)文件要求进行;

3.以学位论文开题的,填写《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实践成果开题的,填写《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4.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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