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对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校级、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省教育厅)集中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一、工作范围
(一)中期检查范围(详见附件1)
2025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
(二)结题验收范围(详见附件2)
1.2024年立项及之前申请延期的校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
2.2025年立项的校级升级智慧课程;
3.2024年立项及之前申请延期的省学位委员会教育改革项目、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和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学院组织,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成立检查专家组,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阶段性成果,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二)结题验收(研究生院组织)
1.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填报结题申请事宜,其他项目负责人线下填写、准备结题验收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其中课程类建设项目验收采用汇报评审会形式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将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一)中期检查材料
1.《研究生***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留存)
2.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需有目录)(学院留存)
3.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扫描版和excel版)
(二)结题验收材料(学院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1.《研究生***项目结题报告》(签字盖章PDF版)
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PDF版,需有目录)
(三)延期结题
2024年立项的项目,如有延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版),理由须充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2326061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9日
附件:
打包下载.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