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高效的完成我校2026年度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做好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资格审核、回执办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资格审核
严格开展贷款资格审查。毕业年级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校未认定为贷款年度的资助对象且无特殊情况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存在多家银行重复贷款的学生,直接驳回申请,杜绝不审即贷、重复贷款问题;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要按照实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及时录入信息统计表和回执码,并指导学生提取领用生活费。
针对办理贷款后发生更名的学生,须收集以下四项材料PDF版:①学院出具的贷款学生改名证明;②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整借款合同原件;③户口本改名登记页;④学生本人身份证(参照附件2样表),避免因姓名不一致影响贷款业务办理。
二、信息统计与材料填报
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分为国开行生源地贷款、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两大类,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包含中行贷款、农商行贷款等。
所有贷款学生须如实填报附件1《2026年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国开行贷款+其他非国开行贷款),按照实际贷款类型完整采集学生基础信息、贷款相关信息。其中回执码非国开行贷款无回执码可不填;贷款总金额执行公式:贷款总金额=欠缴学费+欠缴住宿费+银行返还学生账户金额;“本人在校开通银行开户行”一栏需填写至具体分支行。
本表作为国开行和非国开行录入依据,回执码、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为关键信息,务必保证数据准确,避免出现错漏。对于需要办理非国开行贷款纸质银行回执的学生,按下述办理流程办理。
三、过程性工作
1.材料报送与档案留存
各学院须于9月23日前,将附件1、附件2(如无略)、附件3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至研工部,并同步报送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学院自身须妥善留存所有贷款学生的电子档、纸质版档案,做好归档管理,以备后续查阅。
2.非国开行贷款纸质回执盖章业务办理
学院报送纸质材料时,研工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需要非国开行贷款纸质银行回执的盖章业务,完成后带回学院返还给学生。不单独受理学生个人盖章业务。
3.回执录入和资金发放流程
学校依据学院提交的汇总表材料录入国开行系统,银行按照回执信息将贷款资金分别划转至学校收费账户与学生贷款账户。学生报到注册后,学校将实际学费、住宿费录入银行贷款系统完成扣费,贷款剩余部分由银行发放至学生贷款账户。若学院或学生上报的学费、住宿费金额存在错报,学生及学院须配合学校完成费用多退少补相关处理。贷款发放后,学生应按附件4缴费指南履行缴费义务。
四、办理时限及咨询渠道
国开行贷款业务受理完毕往年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前,贷款放款时间预计为11月末启动,放款前一周银行会给贷款学生发送短信提醒,实际放款时间以生源地国开行放款日期为准。
国开行服务热线:010-88309931(工作日的8:30-11:30,13:30-17:30)。校内业务咨询:颜老师,0572-2322564。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4.zip
1.《2026年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国开行贷款+其他非国开行银行贷款)》
2.XX学院贷款学生李XX-更名材料证明(样例)
3.XX学院集体办理贷款回执的证明
4.学生贷款缴费指南(2026年版)
研工部
202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