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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三: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7]         阅读:920 次

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激励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导师,现决定开展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参评人员为在岗的校内教师(包括附属医院),且在校已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

二、评选名额

学校共评选若干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各培养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校内导师数5%。

三、评选条件

依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湖师院党发〔2023〕9 号)(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此次评审工作采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个人申请。5月6日前符合条件的导师填报《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推荐。5月12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校下达的推荐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申请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组织评审。学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提交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

(4)审定公布。评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五、表彰奖励

对获得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校、学院为优秀导师组织经验交流会、宣讲会,推广其先进的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营造良好的导学氛围,树立导师和导师团队典范,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校风。

若上级部门设立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优秀导师表彰或奖励活动,将优先从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获得者中推荐。

六、其他

      请经办人将《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优秀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1份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

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

 

 

 

湖州师范学院

2023年4月27日

 

 

 

附件:点此下载.rar

1、《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湖师院党发〔2023〕9 号)

2、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3、优秀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4、现有导师名单及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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